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購房時要注意房屋“保質期”
發布時間:2014-04-04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小墨
摘要:買食品有保質期,買電器有保修期,買家具有保質期,但日前采訪發現,讓我們拿出半身積蓄購買的房子,有不少人卻不清楚“保修期到底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的,期限又是多少?因為有些業主由于這方面知識的不足,權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
所謂保質期是指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
購房者自行約定。
某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設部令第80號《房屋建筑
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八條規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此如果有些購房者買到的是尾房,也有可能剛住進去不久就過了保修期。他還表示:“應該以
開發商把已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第一批
商品房交給業主使用的時間為保修期限的起點較為合理。超過保修期限才購買的個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可根據情況另簽保修合同。
此外,陳律師特別提醒廣大購房者,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最好了解清楚國家有關房屋質保責任的規定和房屋不同部位的保修期。在收房時,購房者應該仔細詢問開發商的質保條款,將開發商提供的質保書中的保修期限與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對照,如果發現質保書中的期限比國家相關規定短,應當及時向開發商提出并更改。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