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幸福城小區3套住宅,5個車庫;撫順格林書香苑1套住宅、1個車庫、1個門市;撫順銀河灣別墅1套;撫順渾河花園1套住宅;撫順新華街2套門市及住宅;撫順華南花園1套住宅及車庫……這位因地出事的女貪官,名下房產數量之多讓人咋舌。
因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11月10日,被稱為“土地奶奶”的原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局長羅亞平在沈陽被執行死刑。
2010年12月20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羅亞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羅亞平不服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于2011年6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土地奶奶”斂財方式
銀河灣,是撫順當地頗有名氣的高檔別墅區,位于撫順市順城區中心地帶,緊鄰渾河,羅亞平所購買的三層別墅位于小區臨河最近的位置。記者進入一家與羅亞平所購別墅完全相同格局的別墅。一入大門,是一個超大規模的廳,能輕松安放一個乒乓球臺。別墅最下面是車庫,車庫內還有一間保姆房。
羅亞平的一個朋友和羅亞平先后買了這里的別墅,總價款都是96萬元多一點。羅亞平的這個朋友回憶自己買這個房子時說,“我還多少猶豫了一點,羅根本沒打‘奔兒’。我當時就合計,我做這么多年生意,還沒有她有錢?”果不其然,過了兩年,他突然聽說,羅亞平出事了。征地款、動遷補償款都像是她自己的錢一樣。
從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羅亞平在撫順市順城區土地部門任職。從團委書記到局長,期間除去上世紀80年代中期3年上大學的時間,她在這個部門工作了近30年。“她完全可以到級別更高的崗位,不過為了能留在順城分局,她下了很大的功夫。案發前,她在順城分局可以說是一手遮天,征地款、動遷補償款都像是她自己的錢一樣。 ”一名知情人透露。
根據起訴書指控,羅亞平第一次被“拉下水”是在2001年六、七月間。時任土地局副局長的她給一家開發商“盡快辦理土地報件業務”而受賄,金額10萬元。此后,她截留最大一筆征地款達800萬。到2007年6月,她累計貪污受賄3000余萬元,另有3000余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借城改之機變成“土地奶奶”
羅亞平在撫順市被冠以“土地奶奶”的稱號,一方面出于她是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女局長;另一方面是她行事一向強勢,敢公然頂撞領導。科級干部貪腐數額竟然達6000余萬元,這在近幾年的官員腐敗案件中,確是少見。羅亞平斂財有兩個途徑,一是土地動遷補償款,二是受賄所得。
在撫順市的城市規劃中,順城區被作為重點發展區域,進行大規模的城市改造,而每一塊土地的開發都需要國土局的規劃和審批,羅亞平由此開始了她的巨貪之路。
“她的前夫桂某本身從事房地產開發,她的犯罪和桂某有很大關系,她的錢很多都是給桂某做買賣。其后兩人反目。出事后在順城區很多開發商變得極為低調。 ”一名撫順商界人士介紹。
在起訴書中,更是多處出現桂某的名字,桂某曾經繳納的380萬元征地款也在轉手之后,進入羅亞平的腰包。“手段多樣,而且都是圍繞征地款和動遷補償。比如說她看中了某處房子:先用房主的名義制作假的動遷手續,騙來動遷款給房主,房子就成了她的。更多的時候,她是直接制作假的動遷手續騙錢。 ”一名律師在根據起訴書分析她的斂財手段后這樣表示。
不服審判提起上訴
2010年12月20日,法院開庭時,羅亞平走入法庭,先將頭偏向旁聽席,打量了一下和自己曾經揮過手的人,這個時間持續大約1秒鐘。據旁聽者稱,她面部沒有什么表情,只是略微點了兩下頭,便回過頭去不再看旁聽席。
庭審最后,當審判長剛念出“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羅亞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有一位穿白羽絨服的女孩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一邊哭一邊飛奔出法庭,隨后相繼又有多位四五十歲的旁聽者掩面而泣,走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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