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宗地編號: 2011-13宗地面積: 36129.56平方米宗地坐落: 汾陽市城區(文峰路南側、英雄南路以東,原公園內)
出讓年限: 40年容積率: 等于1建筑密度(%): 等于100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保證金: 180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五通一平
起始價: 1890萬元加價幅度: 55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11月30日08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1年12月09日16時00分
備注: 該地塊用地性質為戰時(災時)人防(避險)、平時兼商用的功能,層數為-1層,層高為廣場地下-6米。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2011-08(9)號宗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單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可獨立競買,也可聯合競買。2011-10、2010-17、2011-13號三宗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企業、其它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可獨立競買也可聯合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1月17日到汾陽市國土資源局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2月07日到汾陽市國土資源局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07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12月07日18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汾陽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10-17 號地塊:2011年11月30日08時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時00分;
2011-08(9) 號地塊:2011年11月30日08時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時00分;
2011-10 號地塊:2011年11月30日08時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時00分;
2011-13 號地塊:2011年11月30日08時00分至2011年12月09日16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最高價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自行勘察現場。
(三)各出讓地塊的空間范圍需符合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要求;出讓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附著物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
(四)該地塊出讓成交價款中不包含契稅、交易服務費等費用,需競得人另行交納。
(五)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郵寄及口頭申請。
(六)周六、日,節假日照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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