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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告字[2011年]9號
經七臺河市人民政府批準,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2(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宗地編號: 2011—13宗地面積: 8788平方米宗地坐落: 市種畜場醫院東側
出讓年限: 70年容積率: 1-2建筑密度(%): 等于36.1
綠化率(%): 等于26.8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保證金: 1698萬元
起始價: 130萬元加價幅度: 2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09月07日09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1年09月21日16時00分
備注: 商住綜合,商業用地40年,住宅用地50年
2.宗地編號: 2011—14宗地面積: 16057平方米宗地坐落: 地煤公司缸窯溝貨場
出讓年限: 5年容積率: ≥0.7建筑密度(%): 等于62.4
綠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業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保證金: 6.4871萬元
起始價: 6.4871萬元加價幅度: 0.1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09月07日09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1年09月21日16時00分
備注: 土地租賃5年,其起始價為一年租金總額。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有意競買者可自2011年8月18日—2011年9月19日(受理競買報名為工作日,節假日、休息日不受理競買報名),到七臺河市政務服務中心國土局窗口獲取出讓文件。并持競買申請書向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申請競買,競買單位要持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同時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9月19日16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08月18日至2011年09月19日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1年08月18日至2011年09月19日到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09月19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09月19日16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11—13 號地塊:2011年09月07日09時00分 至 2011年09月21日16時00分 ;
2011—14 號地塊:2011年09月07日09時00分 至 2011年09月21日16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的兩宗土地起價中均不含注冊登記費、土地測量費、土地評估費、契稅及開發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按規定應當收取的其他稅費。上述費用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三)土地出讓價款采取一次性付款:
競買方自簽定土地成交確認書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租賃合同,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須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或租金。
(四)編號2011—13號房地產用地競買保證金1698萬元,其中1568萬元為前期土地轉讓動遷費用。2011—14號工業用地為租賃方式供地,其起始價為一年租金總額。
(五)宗地內涉及的高壓線路、地下管線等設施的改造遷移由競得人依據規劃意見負責具體實施,并承擔相關費用。
(六)本次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七臺河市桃山區東進街
聯 系 人:王軍、顧培東
聯系電話:0464—8297725
七臺河市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