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調查發現,拆遷周邊的房價2萬多元一平方米,村民們獲得的補償款只夠買一個廁所。
補償標準屬于按章辦事
對于居民和陳彩娟的投訴,龍城街道辦負責人承認,他們拆除了三四十棟村民的祖屋,祖屋都是磚瓦房結構,歷史長達百年以上。補償標準也是按照每平方米4632元,這是嚴格按照龍崗區政府2011年1月簽發的《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的精神,由龍城街道辦根據這個標準推行拆遷工作。周邊的房價雖然達2萬多元每平方米,但龍城街道辦只能夠按章辦事。
該負責人解釋,確實沒有向社區居民征詢意見,但這是政府拆遷,居民無論愿意與否,都必須配合政府工作。目前,大多數居民都領取了每棟十幾萬元的補償款,只剩下陳彩娟等極少數釘子戶漫天要價,沒有達成協議。
該負責人剛開始解釋,陳彩娟的祖屋確實倒塌了,里面也掩埋了一些東西,但這是自然倒塌,由于年代久遠,跟街道辦沒有任何關系。在南都記者的不斷追問下,這名負責人又改稱這是誤拆,由于受周邊房屋拆除影響較大,街道辦在組織強拆時,拆除其鄰居的樓房,不小心推土機將陳彩娟的祖屋錯誤拆除了。
龍城街道辦相關負責人還表示,陳彩娟的祖屋有上百年歷史,屬于破爛的磚瓦房,按照法律規定,里面是不能住人的。這棟祖屋占地面積有100多平方米,老式建筑均非框架結構,牢固程度不如建成的框架結構。
龍城街道辦負責人認為,因為屬于誤拆,街道辦也不是故意的,對此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為什么事先沒有做預案?為什么會這么湊巧,就偏偏誤拆除了陳彩娟的祖屋?該負責人無法回答,只是反復指責陳彩娟作為釘子戶,與政府對抗要不得,否則就沒有好下場。
無法接受業主漫天要價
陳彩娟有3棟祖屋,房屋用途均為住宅。根據補償方案,龍城街道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委托了相關服務公司進行市場調研,選取了一個合理的估價方法,確定了廠房評估價為2045元/平方米,住宅價是4632元/平方米。考慮到陳彩娟符合“一戶一棟”政策,則其普通住宅的補償單價提高到6467元/平方米。陳彩娟還是可以拿到十幾萬的補償款,但她嫌少了,提出按照1比2甚至是1比3的補償標準,龍城街道辦不能接受。
這名負責人稱,黃閣坑社區這些居民的祖屋被政府拆遷,用于公共綠地,根據政府的計劃,評估時間于2011年1月份完成。2月份開始,龍城街道辦全面展開了該項目的拆遷補償工作,該項目占地面積有72208平方米,項目拆遷分為東、西兩大片區,其中東片區僅剩余陳彩娟等少數釘子戶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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