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在北京大學教師群體內部,也有不同的說法。所建住宅能否真正分配給有住房困難的青年教師,也是未知數。“北大就是這樣,有的教師房多,用于出租,有的教師因為需要卻必須租房……房產復雜而保密。”一位網民在微博上說。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杰擔憂,清華、北大的政府送地優惠,會引發其他高校的效仿。“此例一開,其他高校一樣會加緊向政府施壓,要求送地、贈地。于是,最后大家就拼誰的校友后臺硬,誰與政府的關系鐵。于是,幕后交易層出不窮。”
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則擔憂,高校自建房如果列為社會保障性房源,將會使保障房建設縮水。“部委、央企、高校中有社會聲望的、有資金關系的、有行政動員能力的,把單位自建房按照保障房的名義放到自己的名下,那么保障房也不會讓社會住房變得更加公平。”
但前述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則認為,即便不讓高校自建房,很多青年教師也符合申請保障房的標準,到社會上排隊同樣會占據大眾的保障性房源。“高校自建教師住宅,政策上沒有不允許。我從來不認為只有房地產企業可以開發房地產。北大為什么就不可以自己建房呢?”
該負責人認為,關鍵要看高校建房的面積是否符合保障房的建設規定,以及建房資金來源是否占用國家財政撥款。
究竟該如何看待高校自建教師住宅行為?又該如何解決高校普遍面臨的青年教師住房難與引進人才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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