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項目保持合理的盈利空間,是實現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前提。沒有合理的盈利模式,一切介入都是盲目。”遠洋地產總裁李明對記者說。
政策預期不明朗同時增加了房企參建保障房的顧慮。有房企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眼下公租房的優惠政策、土地出讓條款等都還沒有全國性的統一標準,加上保障房項目退出機制還不完善,這使收益率有很大不確定性。
另外一個“癥結”,則是對于資金的需求。上海一家房企負責人告訴記者,“前幾年保障房開發貸款利率是基準利率或下浮10%,而現在優惠利率已基本取消;預計今年的資金成本要比去年高出15%左右,盈利前景不容樂觀”。
在金融機構操作層面,一家地方商業銀行行長接受采訪時直言不諱:保障房建設耗資大、周期長、貸款回收不確定性較大。同樣一筆貸款,保障房項目可有競爭力?
如何“撬動”社會資金?
一些地方正在積極探索資金籌集方式。貴陽市已與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達成50億元的意向性協議。南京積極與全國社;鹄硎聲陶労献鳎衲2月全國社保資金首單30億元保障房貸款落戶南京。
住建部和國資委都曾表示,保障房建設由社會來參與是一個長遠的制度設計,需要建立一套包括資金籌措、生產建設、管理運營、退出在內的完善機制。
專家認為,要“撬動”社會資金,突破現有的制度瓶頸勢在必行。七部門制訂的《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去年6月便正式公布,但截至目前土地供應、標準制定、資金籌措等各方面細化政策出臺進度不一。
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說:“必須建立完善保障房建設的法規和市場機制,確保公租房等盡管租金較低,但是社會資金一旦投入就能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杰表示,為鼓勵社會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財稅方面應給予保障房參建企業稅收優惠或減免;金融方面給予企業政策性長期貸款和一定的財政貼息。土地供給方面,政府可給予參建保障房的企業一定幅度的土地出讓價格優惠,同時允許適當提高容積率等。
王玨林同時認為,目前我國社會資金介入保障房建設的運營模式仍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政府應當承擔起主導作用,合理引導央企、國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帶頭參與,率先探索可持續的開發建設模式。
陳杰說:“房地產國企不能只專注在商品房中搶‘地王’,卻在保障房建設中難覓蹤影。建議建立剛性的考評約束制度確保央企、國企履行保障房建設的主導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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